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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期发展对象党校网络培训班的通知(2018年第35号)
发布时间:2019-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所有发展对象都必须进行集中培训,这是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党校决定举办首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重在教育的方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助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培养,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养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二、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体系,使培训学员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争做新时代“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三、培训对象

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工。

四、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

五、培训平台

本次培训依托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实名注册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学习。

六、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在线考试、撰写思想汇报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以“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研讨可以依托培训平台开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下组织。此外,大学生网络党校互动社区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内与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进行广泛地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在线考试。按照“先学完先自行考试”的要求,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4.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5.结业证发放。在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通过培训后台导出学员考试成绩提交党委组织部,按照合格分数为60分的要求,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期党校在线培训由党委组织部总体负责,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具体负责。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党校培训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把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网络培训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结合起来、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党建特色品牌创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教学实践效果。

2.严格学员管理。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管理,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调配组班。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总体负责,指定一名参训人员作为班级班主任,负责学员学习指导、督促检查、研讨交流等。培训总体结束后,各院(系)党总支要对本期网络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3.按时参加培训。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本期党校培训课程(附件3)完成学习任务。12月17日(星期一)前将首期发展对象院(系)在线培训班级学员名单(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221室并组织学员进行网上实名注册、线上学习、上传学习成果及结业考试情况等,确保全员覆盖、按时参加。根据具体通知要求,对于没有按时注册的学员,取消学习资格,并核减该单位下一期参训的学员数。

特此通知。

 

附件: 1.党校首期发展对象培训计划

2.党校首期发展对象院(系)在线培训班级学员名单

      3.党校首期发展对象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29-81530104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3日